来源: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8
为保证学院浴室能够正常、持久地开放,给沐浴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沐浴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意识,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2.浴室内外保持洁净,沐浴人员自觉维护浴室环境卫生,服从浴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3.不随便动用、挪用浴室物品,特别是机器设备(如空调、刷卡机等),尤其要注意使用安全;
4.加强安全防范,沐浴人员保管好自己携带的随身物品;
5.发现刷卡机等浴室设施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浴室管理人员,便于及时维修;
6.爱护浴室设备,保证配套设备完好无损。按规定交纳押金10元,丢失或损坏钥匙、号牌、衣柜中小镜子等小件物品赔款5元。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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