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绿化、规划由总务处编制,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绿化档案。
二、校园内的绿地,不准任何个人、单位占用,规划确定的绿化地域不得改作他用。校园内的树木未经许可,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砍伐和擅自修剪。
三、按照学院绿化计划,根据季节,适时进行绿化,美化校园工作。
四、安排专人负责校园绿化及养护管理工作,正确使用并保养好绿化工具。做好校园各种树木、花卉的剪枝、施肥、浇水、防旱排涝及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严禁在树木上刻划、折枝、剥皮、采摘花果和损坏绿化设施的行为。对蓄意毁坏园林绿化、偷盗树木花果,阻碍管理人员行使职权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六、做好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的花卉购置、摆放、养护工作。
七、严禁行人和车辆穿越绿化带,禁止建筑垃圾堆放在绿化带内。严禁乱倒垃圾、污水、赃物、乱扔果皮、纸屑等行为。
八、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努力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人文环境。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