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9-14

一、宿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党总支原副书记、院长贺恒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2年至2023年,贺恒心在中秋春节、子女结婚、子女上学等多个节点,违规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以及高档白酒、高档香烟等礼品;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贺恒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贺恒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灵璧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新汴河管理中心原主任朱新士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3年8月,朱新士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白酒,朱新士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朱新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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