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思考

来源:纪检监察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1-23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进一步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解放思想,旗帜鲜明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研究,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体现时代性,旗帜鲜明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从本质上说是要求超前化解权力运行中各种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使腐败行为不发生或少发生。当前,在惩治腐败不断取得新成效的情况下,推进反腐倡廉深入开展必然要加强预防工作,从更深层次上解决腐败问题。这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反腐倡廉的必由之路,也是国际社会反腐败的共同经验。尤其要清醒地看到,相对惩治腐败而言,预防腐败的难度更大,任务更加艰巨,必须花大力气、毫不松懈。要科学处理好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实现惩治和预防的有机结合,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坚持惩防并举,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尽可能减少和控制诱发腐败的风险。因此,要突出重点岗位,深入查找风险部位、制定防控措施和实施细则,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控措施得力。要开展单位和部门排查,认真查找在人财物管理、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执纪执法等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开展领导班子排查,查找领导班子在“三重一大”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公职人员排查,查找个人素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三道防线。同时,要综合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将以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手段引入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中。

二是把握规律性,卓有成效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研究。当前发生的一些腐败行为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和繁杂的表现形式,但通过综合分析,我们还是可以看出一些规律。比如,当前存在腐败领域蔓延化、腐败主体群体化、腐败手段多样化、腐败涉案金额及影响扩大化、权力腐败与道德腐败交织化等现象。只有全面把握腐败发生的规律,充分认识腐败现象的复杂性、隐蔽性和蔓延性,才能进一步增强对腐败行为的预见性,提高反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因此,要把握对腐败的应对规律,看到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大多掌管着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不同程度面临着诱惑和考验,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预防腐败的环节上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对权力进行适当分解,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要在强化监督上有效应对,把“一把手”及掌管人财物、拥有一定实权的副职和中层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思想、作风上出现“征兆”的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督。针对领导干部本人面临职务升迁、岗位变动、离退休之际,单位机构、人事调整,重大工程和项目审批或上马,家庭婚丧嫁娶、搬迁、生病住院及重大节日等重点时期加强监督。要在提升反腐倡廉能力和水平上有效应对,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三是富于创造性,与时俱进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部位入手,构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立全面清理审核权力制度,对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按照职权分类进行登记,编制职权目录,对职权目录中的每一项权力,依照运行程序绘制并公布流程图。在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权力行使中建立“会审会”制度,通过民主方式集体审议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决定。构建提前预警制度,从处理“小问题”入手,不断完善立足防范、超前教育及化解矛盾的预警机制。构建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围绕权力和利益之间的关系,作出合理的权力安排和利益安排,阻断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的通道。(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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