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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方兴校区教研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学生报告厅和会议室装饰装修设计项目(二次)的采购公告

来源: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4-24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现对“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方兴校区教研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学生报告厅和会议室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方兴校区教研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学生报告厅和会议室装饰装修设计项目(二次)

2.项目地点: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方兴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方兴大道509号)

3.项目概况:对学院教研综合楼2个报告厅、1个会议室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具体详见附件。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5万元

5.项目类别:服务类

6.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15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供应商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4.截至提交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报名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12:00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574521282@qq.com邮箱报名,报名后学院通过邮箱回复采购文件。

2.投标人投标报名邮件主题为“****单位报名投标参加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方兴校区教研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学生报告厅和会议室装修设计项目”,邮件正文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将参与开标当日的公司名称、投标代表的姓名、联系方式、车牌号(如自驾)、企业资质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随附件发送。574521282@qq.com邮箱为本项目联系指定邮箱,如未能按时通过提供上述信息造成无法入校参加开标会议,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学院在2024年4月2915:00统一组织参与者现场实地勘测。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特别提醒:投标人如果不参加开标会议,应当于2024年4月23日15:00前通过指定邮箱告知招标人。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前通知招标人,将视为不诚信行为,列入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采购黑名单,限制该不诚信投标人参加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采购项目。

2.投标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件、报价表、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均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需按时提交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方兴校区教研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学生报告厅和会议室装修设计项目投标文件参加会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58日上午9:30,地点为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图书馆五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方兴大道509号图书馆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617016

六、监督

投标人发现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存在违法违纪情况,请在各采购环节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纪委办公室(图书馆306室)举报。举报电话:63617062,举报邮箱:asjjjcs@163.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违法违纪举报

投标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事项存在违法违纪情况,请在各招投标环节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纪委办公室(图书馆306室)举报。

举报电话:0551-63617062举报邮箱:asjjj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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