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标公告 > 正文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来源: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2-20

为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关于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51号)精神,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学生日常资助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特殊困难学生给予特别资助。

一、资助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新冠肺炎的学生。

2.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1.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新冠肺炎的学生,按照5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同时给予一学年学费减免。

2.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受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明显加重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资助。其中,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按照2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受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负担加重的学生,按照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全面摸排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特殊资助是缓解受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困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各系务必高度重视,主动摸排,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要重点聚焦疫情重点地区,重点关注特困学生群体,动态掌握基本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

2.规范程序,做到精准助困

疫情防控学生特殊资助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认定相结合的办法。学生可通过学院智慧资助系统,在线提交申请。班级、系根据平时掌握的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和本次生源地疫情及其疫情对家庭的影响程度进行审核,学生处复核后,提交院领导审批,再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3.加强宣传,注重资助育人

各系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及时从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经济资助等方面对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关爱帮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资助育人工作。要教育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刻领会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和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学生在家安心学习、健康生活。同时学院将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帮助学生顺利度过疫情难关。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2020年2月19日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 Official Website)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3617016 传真:0551-63617026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795162

招生信息服务   电话:0551-63617105 63617100 63617103

学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