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中期检查和增补申报结果的通知

来源: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3-25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中期检查和增补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学校自查和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程序进行公示。现将我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中期检查和增补结果予以公布。

一、切实抓好中期检查的整改落实工作。我厅将逐校反馈专家评审意见,并对存在问题的高职院校发出整改通知书。有关高职院校要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反馈的主要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对标整改,确保整改按时保质完成。省教育厅将对各校的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督查,凡是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技能型高水平大学认定。各校整改情况报告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二、认真做好增补立项建设。各立项建设和培育单位要将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作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我省实施方案的“先手棋”,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设进度和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有效落实。省教育厅将对立项建设单位组织中期检查或终期验收,对建设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建设方案未达到预期成效的院校,将中止建设计划并取消建设资格。列入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培育单位的,在一年内由学校根据建设进展申请复核,达到标准的正式列入建设单位名单,一年后仍然达不到建设单位立项标准的,取消培育资格。各校建设方案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于4月30日前一式5份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我厅将建立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结对共建制度,每所“双高校”、国家“优质校”和技能型高水平大学A档院校分别结对共建1—2所新增补立项的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培育单位和个别在发展中存在困难的高职院校,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共建指导专家组,定期帮助指导结对院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打造高水平专业群,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提升学校治理水平,提升服务发展水平。结对共建工作方案和专家组名单于2020年4月30日前前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任雯君、张青,联系电话:0551-62815925,0551-62818295,邮箱rwj@ahedu.gov.cn,地址: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902室。

附件1: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中期检查和增补申报结果.doc

附件2: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结对共建对照表.xls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3月23日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 Official Website)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3617016 传真:0551-63617026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795162

招生信息服务   电话:0551-63617105 63617100 63617103

学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