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29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督函〔2018〕11号)要求,学院就办学基础能力、“双师”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地自查自评,现将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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