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审院〔2012〕30号
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为做好我院2012年度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2〕77号)文件精神,现就提出如下方案:
一、评审范围
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可申报高职院校教师系列中级(讲师)、高级(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和高校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师、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考评标准
1.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条件原则上按《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2号)文件执行。
2.申报实验师、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条件适用《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2〕7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表格(须经本人填写)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要求16K纸正反面打印,不装订;
2.《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简明情况表》一式25份,要求A3纸打印。
(二)各种证书证件
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原件由组织人事部门验印后退还本人。具体是:
1.学历、学位证书;
2.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5.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6.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
7.科研成果证书;
8.职业资格证(包括“双师”、技能等级证书等,专业课教师必须提供);
9.其他获奖证书(包括教学考核优秀证书、年度考核优秀证书、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院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等)。
(三)教学教育方面
1.《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和《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各1份;
2.工作量要求达到或超过同类教师平均工作量,兼职教师及辅导员要达到或超过同类教师二分之一工作量;
3. 提供任期内教务部门下发的原始授课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原件由组织人事部门验印后退还本人;
4. 申报讲师任职者须提供1篇教学总结,要求概述任现职以来的思想表现、教学情况、完成任务和取得成果等各方面情况,同时提供系部同行专家评议意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 申报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任职者须提供1篇综述报告,要求概述本学科(二级或三级学科)近五年来的研究动态、重要进展,反映本人在教学中如何吸收新的研究成果,在科研上取得哪些新的成绩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同时提供系部同行专家评议意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参与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以及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申报副教授及以上任职者须提供由系部和教务处验印的指导教师的工作总结、互相听课的原始记录等;
7.申报人职评公开课的教案,并提供系部同行专家听课记录表及评价意见;
8.申报人一学期的教案及系部同行专家评价意见。
9.由教务处、学生处、系部验印的班主任、辅导员、实习管理、实训室建设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10. 申报正高职称者须提供在培养专业带头人或专业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以及 “示范教学”或开展学术讲座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专业实践工作要求
按照《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和《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专业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专业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含在本院职能部门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实践),时间每学年累计不少于5周,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或实验课教师需提交社会工作实践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专业教师需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双师)或技能等级证书。公共课教师需提交指导社团活动1年以上或参与社会实践活动1学期以上材料。
申报正高职称者需提供参与产学研合作情况,及承担企事业单位技术研发、技术服务项目或承担本专业重点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或在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和生产实践方面的证明材料。
(五)科研方面
1.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和复印件(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作者名单、目录)。论文需通过验证检索,并由院教务处具体负责验证事宜;
2.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教务处负责验印;
3.代表作鉴定表,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报送教育厅统一鉴定。论文复印件一式3份,其中申报副教授任职者需提供2篇论文,申报教授任职者需提供3篇论文。
(六)符合条件的其他材料。
四、时间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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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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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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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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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职评工作通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策,公布岗位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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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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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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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准备材料(相关材料可从安徽教育人事网http://ahjyrs.ahedu.gov.cn“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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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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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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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个人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系部进行基层审核,处室工作人员的材料报送授课所在系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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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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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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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审核公示、推荐(系部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公示3天;根据拟聘岗位情况和申报者条件,决定是否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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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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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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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职能部门审查(教务处负责审查申报人在师德、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习实训指导、专业实践等方面成果;学生处负责审查任班主任(含学生管理、宣传思想工作人员)、辅导员期间情况;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档案和对申报人提交的师德、学历、资历、“双师”情况进行核查,结合教务处、学生处的审查意见,对照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相关审核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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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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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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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按岗位职数情况票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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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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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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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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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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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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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材料,省审计厅出具《委托评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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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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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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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上报至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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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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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1.学院负责审核申报人的师德、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等方面的情况,决定是否推荐。若申报人员在教学科研成果方面不符合某一条款要求,但综合条件特别突出,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评议,可通过专题报告向教育厅推荐。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申报教师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送审材料真实可靠;各部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负责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3.破格申报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者,以及专题报告推荐者,一律到省高评会参加水平答辩。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学科分组进行现场答辩。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的教学业绩和学术水平,时间不超过15分钟;破格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和水平答辩。对其他正常申报者,如果确有需要,学院也可要求其进行答辩。答辩成绩作为省学科组专家和高评会评审的重要参考。
4.申报材料要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按顺序装订,有关评审材料的复印件在评审结束后教育厅不再退还,但评审专家认为有必要时,将调阅申报人的有关原始材料。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
1.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师德”审核表(点击下载保存或者打开)
2.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双师型”审核表(点击下载保存或者打开)
3.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双师素质”审核表(点击下载保存或者打开)
4.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审核表(点击下载保存或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