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5-15
根据省教育评估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评函〔2013〕22号)要求,请符合2013年职称评审条件的教职工于6月15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将送检论文相关资料报至院办(文件附后)。
(皖教评函〔2013〕22号)(点击下载保存或者打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版权所有: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 Official Website)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3617016 传真:0551-63617026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795162
招生信息服务 电话:0551-63617105 63617100 63617103
学院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 Official Website 建议使用IE10.0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浏览 皖ICP备06014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