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政工职评办,部分省属大型企业,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强我省思想政治人才队伍建设,现就2014年度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标准和条件
2014年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严格按照《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 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皖宣字〔2011〕22号)的规定执行。其中,申报人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 限,统一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二、评定时间安排
1、申报推荐(2014年9月下旬至10月底)。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积极开展政工职评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申报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各单位做好申报、公示、群众评议和考核推荐等工作。
2、组织评审(2014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把好审核关。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的,不得提交评审。各级评委会要把好评审关,坚持评审条件和标准,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评审工作。
3、审核发证(2015年2月底前)。各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对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进行审核,重点是已评定人员是否属于参评范围和评定对象,是否具备申报资格或破格条件。对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审核无误,根据皖人社秘〔2013〕176号文件规定,及时发放任职资格证书。评审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应对年度职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三、工作要求
1、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按照规定的目录和要求报送(具体要求及样表附后)。其中,申报对象的学历、学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组部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等文件规定办理;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三篇代表作品应是取得中级专业职务以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其中应有2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转评人员申报晋升高级政工职称的,其作品应是在转任政工岗位后公开发表的。全省高级政工师及省直有关单位政工师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需设岗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的,应于2014年8月30日之前报省政工职评办公室核准后,方可申报。对于评审材料或报送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评审材料应由主管部门负责政工职评的工作人员直接送达,为避免多数单位集中申报,报送材料提前电话预约。《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以在《中安在线》下载。联系人:王春英、周采薇。联系电话:0551-62606963、62606928(传真)。
2、落实评聘工作。评审工作结束后,对于取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按照规定领取资格证书人员,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办理专业职务的聘任手续,落实聘任人员有关待遇。
3、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认真执行全国和省有关职称评审政策规定。为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工职称评审工作的检查。省政工职评办将适时组织抽查。对违反职称评审政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切实为政工专业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安徽省政工职评办公室
2014年8月5日
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一、主卷材料一套
1.封面(表三);
2.《评审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一份(表四);
3.《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份(表五);
4.公示材料(表六)
5.群众评议材料一份(表七);
6.单位党组织对被推荐人的考核材料一份(表八);
7.政工专业代表作品复印件(按发表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发表在期刊上的复印时需要带有CN刊号的封面、目录、正文,报纸上的需要带有CN刊号的刊头、版面号、正文);
8.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9.中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聘书(申报政工师需初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10.主要获奖(奖励)证书复印件(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副卷材料
1.《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二份(表五);
2.《评审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一式十五份(表四)。
三、代表作鉴定材料
《申报高级政工师代表作鉴定表》(表九)(由申报人员填写代表作题目后,将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代表作鉴定表》后,一式三份,单独装袋上报)。
四、其它材料
需提供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证、任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发表作品、获奖证件等原件(审核后退回)。报送政工师评审材料与高级政工师材料基本相同。
五、填报要求
主、副卷材料应统一打印,主卷材料按顺序装订。其中,业务工作报告不超过1000字,重点突出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组织考核材料不超过500字;群众评议材料不超过200字。具体打印格式为:
1.纸张大小:A4型(有关证明材料按此比例缩印)
2.打印字体及字号:中文---方正小标宋、仿宋
其中:标题----方正小标宋,二号
正文----仿宋,三号
3.字间距:标准
4.行间距:单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