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来源: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2-03

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省审计厅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控人员进入校园

学院教职工除值班以及疫情防控等重要公务外,不得进入校园;开学前学生不得返校;放假期间所有托管单位、出租房、驾校等单位人员和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电话联系。放假期间所有进入校园的人员一律配带口罩,进行登记,测量体温。

二、细化防控措施和预案

1.总务处抓紧时间联系采购防疫相关物资,制定开学前后防疫管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

2.后勤服务中心、安全保卫部等加强对托管单位的监管,制定开学前后校园环境卫生和工作生活场所消毒工作方案、校园进出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3.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中心、各系部等制定开学前后相关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分类招生考试、体育场所管理等防控方案,落实落细落小管理措施,细化应急预案。

三、落实报告制度

按照省教育厅和省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开展春节假期人员去向排查,向省教育厅、省审计厅报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和教职工、学生、托管单位人员健康状况和流动情况。学院教职工情况由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托管单位人员情况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情况由学生处负责。以上三个部门每天上午11点前报送给院疫情防控办,院疫情防控办每天下午2点前报送省教育厅、省审计厅。

四、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组织人事处牵头,制定防控相关宣传工作方案,会同学生处、总务处、各系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校园网等向全体教职工、学生以及家长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及学院疫情防控措施等相关通知要求,普及疫情防控知识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五、压实防控责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根据部门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加强配合,强化执行力。院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对所分管部门的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报经院分管领导审定后2月5日前报院疫情防控办。另外,各部门防控工作相关资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2020年2月3日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 Official Website)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3617016 传真:0551-63617026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795162

招生信息服务   电话:0551-63617105 63617100 63617103

学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