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学前校园管控的通知

来源: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2-12

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校园防控预案》要求,完善校园管控措施,现就进一步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住校等人员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学院教职工除值班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外,不得进入校园;值班人员、住校人员每日在北大门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

2.疫情防控期间,留校人员包括物业、水电、内保等人员12人,其中:物业人员6人,水电工2人,内保3人,收发1人,具体人员确定后不得更换,后勤服务中心将人员名单交大门安保监督执行,其他非留校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留校物业等人员委托专人三天一次集中采购生活用品。

3.所有留校人员进出校园必须经所在管理部门批准,并进行体温检测、登记。

二、严格监管督查

1.值班人员在接到与疫情有关信息第一时间报当日值班院领导。疫情防控期间除了常规值班任务外,值班人员要重点检查疫情工作的日常落实情况,每日对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每日向值班院领导报告进出校园人员情况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2.校园内除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外,校园维护、食堂装修等所有工作及活动一律暂停。如必须开展的开学前准备工作,待疫情稳定并报经院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

3.值班院领导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督查校园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综合协调,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信息报送

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确保不漏报、迟报、瞒报。值班人员每日将在校人员情况和校园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报送院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留校人员名单

物业人员:刘学初 (负责三天一次集中采购生活用品)、时晓英 、颜宗琴、王旻宇、倪修淑、刘慧芳

内保人员:方士虎、耿立忠、胡正琪

水电工:胡超武(值班时间2月16日-2月25日,并看守配电房)、沈章文(值班时间为2月3日-2月15日;2月26日-3月6日)

收发室:杜旭东

院防控办

2020年2月12日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 Official Website)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3617016 传真:0551-63617026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795162

招生信息服务   电话:0551-63617105 63617100 63617103

学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