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皖人社秘〔2012〕115号)精神和相关要求,经院党委研究,现就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选拔优秀人才,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地进行,成立“2012年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同时,根据专业岗位招考需要,成立一定数量的“专业测试考官组”。
三、程序和方法
(一) 资格复审
1.入围人员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名单、成绩附后)。
2.复审时间:6月19日--21日(9:00-16:00)。
3.复审地点: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办公室(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乘235路公交车滨湖学院站下向东约300米处)。
4.复审要求: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招聘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须在省人社厅规定的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为2012年6月底至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含实验室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召开主题班会方式进行;其他岗位(300223、300224、300225、300226)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各岗位专业测试人员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1)试讲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试讲者根据所报岗位,试讲前60分钟随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试讲时间为每人20分钟。
(2)召开主题班会
召开主题班会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实现教育目的的能力、思政教育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与应变能力。考生提前30分钟随机抽取班会主题,在指定的地点封闭准备。召开主题班会时间为每人20分钟。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
3.专业测试考官组
每个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4.专业测试评分
试讲(或召开主题班会、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7名考官评定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平均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如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则以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5.最终成绩合成
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成绩,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审计厅、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网站公布。
6.专业测试地点及注意事项
(1)专业测试地点: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图书馆楼五楼会议室。
(2)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统考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与体检
各岗位依据考试最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体检工作由省审计厅人教处会同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统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因考察和体检等方面原因出现人选缺额时,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安徽省审计厅网站和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网站上公示7天。
四、聘用
公示后,由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将相关材料报省审计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相关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省审计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3617016
监督电话:0551-4678360
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点击下载保存或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