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党委:
根据《安徽省2008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08]17号)精神,经研究,现就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内容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验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题;申论主要通过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加工,测查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部为主观题。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按各占50%加权计算成绩。
二、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6月22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安徽农业大学8号、9号教学楼(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领取
在高校报名的考生由所在学校于6月16日持学校介绍信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芜湖路325号省建工集团大厦四楼,电话:0551-2862049)领取本校考生准考证,并负责及时发放到每位考生。
在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团省委报名的考生,于6月18日至21日每天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同上)领取本人准考证,请各市委组织部和团省委明确专人,负责通知每名考生按时领取。
领取准考证时,请认真、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如发现有误,请及时与安徽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务必于考试前一天(6月21日)到考点熟悉考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开考正式开始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2、考生须携带黑色或兰色墨水钢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等,除此以外,其它物品带入考场按违规处理。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座位。草稿纸统一配发。考试结束后,题本、答题纸(卡)、草稿纸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3、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申论部分,考生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在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4、本次考试严格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皖人发〔2002〕78号)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皖人发〔2002〕7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