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52号)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复审时间
1.6月14日-6月16日(8:30-11:00,14:30-16:30)
2.6月20日-6月21日(第一轮递补,名单另行通知)
3.6月27日-6月28日(第二轮递补,名单另行通知)
三、复审地点
学院组织人事处(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图书馆5楼507室,乘530路、603路公交车安徽审计学院站下)。
四、复审要求
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省人事考试院资格审查后台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2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事业单位限制户籍岗位的,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本院安排
3000616、3000619岗位要求有三年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社保及劳动合同,具体指报考者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凡工作时间达到36个月,即视为具有三年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3000617、3000618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所在基层党组织提供相关证明。
所有考生需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所需证书、材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核验,复印件用于留存备案。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51-63665504
附件: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