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学院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行动,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
会议要求,要紧扣目标、强化举措,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示范引导全院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牢牢抓住“学党纪”这一重点,坚持原原本本读原文,切实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具体内容,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注重统筹兼顾,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推动学院中心工作、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促使党纪学习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会议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以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优良的作风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切实用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保障学院高质量发展。